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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张家川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9/18 15:11:14
张家川县纪委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机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所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所属事业单位为:县纪检监察事务服务中心;此外,设有张家川县纪委监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机关有关文件文稿,编发通报和信息,审核制发公文;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和领导批示批办事项的落实情况;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视巡察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对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等。
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乡镇、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乡镇、单位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研究、分析和报告联系乡镇政治生态情况,指导、检查、督促乡镇、县直单位纪检组织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提出处置建议,按程序办理;负责联系乡镇、县直单位纪检组织的业务指导,协助组织部门做好考核工作;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报县委和县纪委监委批准或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起草、修改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对机关有关部门起草的规章制度草案进行审核等。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县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对县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办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有关事项;办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纪检监察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重要会议、公务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协助县纪委监委督促检查落实有关工作部署和领导批示批办事项;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等。
县纪委党支部: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派驻(出)机构和县委巡察机构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