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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王卓      发布时间:2020/9/27 9:09:47

  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此前,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的战略部署,要求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将“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为2020年一项主要工作进行部署,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促进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与坚持和完善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相适应相协调,不断提高治理能力,着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体推进“三项改革”,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方向和重大政治原则,确保改革始终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谋划、部署和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全过程,体现在职责定位、机构职能、协作衔接、建章立制等各方面各环节,以改革加强党的领导,以党的领导推动改革落实。

  ——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在“总则”部分明确“监督执纪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并对线索处理、立案审查等报告范围和程序作出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完善对下级纪委监委“两为主一报告”、对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上对下的统筹、联络和领导、指导,不断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及时掌握面上情况,真正把双重领导体制落实落细。发挥合署办公优势,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健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制度,江西、新疆等开展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市地级以上纪委监委全面完成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部门分设,进一步加强监督力量、强化内部制约。

  ——分类推进派驻机构改革。

  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通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在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强化派驻监督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强化对所有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

  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中管企业、中管金融企业、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赋予相应监察权,制定派驻机构考核办法。开展垂直管理单位和部分以上级管理为主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推进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管理领导班子的中央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省区市派驻机构改革的领导,地方纪委监委全面完成向机构改革后的党政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因地制宜开展地方党委管理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改革。2019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27.5万件,谈话函询8.3万人次,初步核实21万人次,立案6.6万件,处分5.9万人。实践中,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地方纪委监委联合办案的模式,已经在审查调查中得到广泛应用。纪检监察组情况熟、专业强、懂行业,地方纪委监委了解地方政治生态,双方发挥各自特点形成内外合力,助推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

  ——健全完善制度机制。

  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协调,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重要方法论。党中央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把加强监督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结合起来,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实现制度建设与时俱进。

  党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审议批准《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规范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工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先后起草制定数十项法规制度,完善了信访举报、线索处置、案件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办案安全、案件审理和涉案财物管理等方面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监督执纪执法权力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

  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对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筹有序推进法规制度建设,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立法工作,制定《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等法规制度,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完善办案程序、证据标准衔接机制,促进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基础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又明确提出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持续深化,取得显著成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站在新的起点上,提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的要求,对于巩固发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目的是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和反腐败斗争的集中统一领导。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必须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全面领导,既是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也是改革的根本保证。在党的领导下,对行使公权力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行监督,对违纪者进行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者调查处置,这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党的领导的重要体现,是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这样就从组织形式、职能定位、决策程序上,把党对纪检监察工作和反腐败斗争的集中统一领导具体体现出来,并实现了全过程领导,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将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