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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天水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2020/10/29 16:31:22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深化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问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天水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典型案例


1.甘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主任张文新违规借用私营企业主车辆并报销相关费用问题。张文新在任甘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书记、主任期间,违规借用私营企业主私人汽车作为单位公务用车,报销维修费用4次共计7780元,购买燃油卡2次共计3690元。2020年7月15日,张文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秦州区天水镇董坪村党支部书记董小利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董小利任董坪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以来,违反村级“零接待”制度,用村级办公经费违规购买香烟、支付餐费等共计1563元。董小利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20年3月13日,董小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收缴。
3.麦积区三岔镇葡萄村原党支部书记郭新仓违规使用群众筹劳折资款购买烟酒招待问题。郭新仓任葡萄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该村申报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巷道硬化项目过程中,违规使用群众筹劳折资款3574元购买烟酒、饮料等,违规招待用餐1391元,共计4965元。2020年6月7日,郭新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追缴。
4.清水县秦亭中学原校长赵玉林违规报销问题。赵玉林在任清水县秦亭中学校长期间,未出差违规报销差旅费380元;违规报销交通费8次共计229元;在广东参加培训后绕道深圳旅游,违规报销伙食补助、差旅费共计1903元。2020年6月21日,赵玉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收缴。
以上案例,有的长时间违规借用私营企业主车辆并报销相关费用,有的违规违纪公款吃喝消费,有的借外出培训之机绕道旅游、虚报领取差旅费。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汲取教训,时刻防范“四风”问题新动向,紧盯重要节点不放松,坚决破除歪风陋习,大力弘扬公私分明、为民务实、尚俭戒奢的新风正气,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抓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专项行动,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保持定力,寸步不让,严查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和收送名贵特产等问题,以及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