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水全市进入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广大党员干部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不畏艰辛,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为我市如期脱贫摘帽贡献力量,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薄,漠视群众利益,顶风违规违纪。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干部,现将4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1. 秦安县王铺镇在脱贫攻坚中对驻村帮扶工作履职尽责监督不力等问题。2017年12月,秦安县王铺镇原党委书记宋爱宗、镇长陈国胜、副书记刘小虎和人武部长李增旺四人商定,将长期不在岗的王铺村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岳麟推荐为2017年全省先进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秦安县帮扶办原主任伏永平、副主任杨鹏华未经核实、未召开会议研究,确定上报岳麟为2017年全省先进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王铺村原党支部书记胡俊明,不认真落实驻村帮扶政策,对岳麟长期不到岗问题知情不报,且帮助弄虚作假。导致岳麟在长期不在岗、不履职的情况下,被评为2017年全省先进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年度驻村帮扶考核为优秀。2019年12月31日,陈国胜、刘小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伏永平、杨鹏华、胡俊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0年1月 8日,宋爱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 武山县温泉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张天佑和财政管理所所长谢学军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2019年4月,省委巡视发现武山县温泉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张天佑在分管项目建设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现场踏勘检查不够,组织对项目采购材料、设备和工程质量等抽查检查不到位,造成该镇冯河村草山组道路硬化工程质量不达标。镇财政所所长谢学军在责令施工方整改期间,未到现场检查项目质量,即按报账程序办理拨付工程款手续。2019年12月17日,张天佑、谢学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3. 麦积区社棠镇税柳村村委会主任何利军对危房改造对象资格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8年3月,麦积区社棠镇税柳村村委会主任何利军,在协助社棠镇政府审核危旧房改造对象资格时,认定“四类对象”不到位,将拥有消费性私家车辆的该村村民胡某认定为2018年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对象,拨付补助资金12000元(已于2019年12月18日主动上缴)。2020年2月25日,何利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4. 甘谷县武家河镇关家庄村村委会主任石金海在履职过程中乱作为问题。2017年,甘谷县武家河镇关家庄村实施互助资金“双助贷”工程,该村村民朱某申请互助贷款后多次向村委会主任石金海询问贷款情况,石金海均欺瞒称贷款尚未下发。实际情况为,石金海已于2017年3月窃用朱某个人信息申请了3万元互助贷款,用于个人家庭支出,且贷款到期后未及时归还,影响了朱某的征信记录。2019年9月,石金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以上案例有的对驻村帮扶工作弄虚作假,有的扶贫政策落实审核把关不严,有的对农村基础建设项目监督不到位,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究其原因,根本在于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树的不牢,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比较淡薄,一心为民、投身脱贫攻坚的为民情怀还没形成。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作为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一以贯之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聚焦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精准务实施策,认真履职尽责,全面完成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和扫尾清零各项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抓住监督第一职责,强化对脱贫摘帽后“四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特别是贫困县区摘帽情况的监督,实事求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在抓早抓小上下功夫,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提醒教育;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截留挪用等腐败问题从严查处,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