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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张家川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1/21 14:07:26
张家川县纪委监委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制度
为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实现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化、规范化,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提高机关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人员
县纪委监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二、学习内容
1.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中央和省市县委及中央纪委(监委)和省市县纪委(监委)重要文件、会议、领导讲话精神。
3.纪检监察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
4. 市场经济、科技、管理、历史、文化等各领域各方面综合性知识。
5.上级要求的其他学习内容。
三、学习方式
1.个人自学。全体干部职工要坚持经常性的自学,每周保证4-6小时的读书学习时间,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年比较系统地学习一门政治理论或专业知识。同时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
2.集中学习。每周一、三、五上午为集中学习时间。集中学习时,通过专题辅导、集中讨论、观看音像资料等灵活多样的方法进行。
3.外派学习。按照省市纪委学习安排,派送干部参加省市纪委的调训和“以案代训”。 参加省市县委举办的有关学习、培训活动。
四、学习要求
1.要端正学风。充分认识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切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努力使学习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每人每年要记录2万字以上的学习笔记,撰写1-2篇较高质量的学习心得、论文或调研报告。
2.要突出实效。学习要做到“三个结合”,即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广泛学习与重点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努力使学习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3.要严格纪律。认真对待并严格执行本学习制度,按要求完成年度学习计划。特殊情况无法参加集中学习的,要事先请假,不得无故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