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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张家川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1/21 14:08:04
张家川县纪检监察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纪检监察信息报送工作,更好地发挥信息工作强化宣传、指导工作、凝聚正能量的作用,不断推进信息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送单位范围
全县各乡镇、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二、报送内容
1、县纪委部署的全县性反腐倡廉工作各项任务的部署、进展、完成情况以及各单位、各部门在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中有特色、有创新的做法、成效及经验;
2、勤政、廉政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以及党风廉政建设中涌现出来的新人新事;
3、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的调研文章、网络评论文章;
4、加强党风廉政工作,积极探索廉政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和途径方面的文章。
三、报送方式
以书面及电子文档方式报送,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县纪委办公室邮箱zjcxjwbgs@126.com。
四、相关要求
1、各乡镇、各单位要重视纪检监察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对有关信息报送工作的领导,经常研究确定本单位、本部门纪检监察工作信息报送重点,确定专职纪检监察信息员(纪检监察网络评论员)负责此项工作。要配备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思想敏锐、写作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信息工作人员,确保上报信息的效率和质量。
2、报送信息和网络评论文章要做到及时、准确,内容真实,具有典型性、经验性和指导性。文字精练、数据准确、事实清楚、重点突出。
3、信息报送责任人要加强学习,勤于思考,认真总结上报有价值、有特色的信息,要紧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严格遵守信息报送真实性原则,对网上抄袭和改头换面弄虚作假质量不高的信息将不计入统计。
4、各乡镇每月要对时效性强的信息及时报送,切忌只图数量不求质量。纪检监察网络评论员要根据县纪委要求撰写上报网络评论文章,每月一篇。县纪委每半年通报一次各单位上报信息及采用情况。
5、分管信息工作负责人要对上报的每一条信息严格把关,报送的信息要经所在单位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送。
五、奖惩办法
1、张家川县纪委将每年对全县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2、对于不认真执行信息报送制度以及未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单位,视其情节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当年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参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