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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1/26 8:27:01
循法而行,依法而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并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执纪执法机关,要更加自觉地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依规依纪依法,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鲜明特点,也是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把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和部署,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建立国家监察机构,形成了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推进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反腐败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定型,制度优势充分发挥,治理效能持续释放。
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通过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保障人民权益、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国际国内形势纷繁复杂,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新特征新要求。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更加注重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更加注重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更加注重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拓展,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抓到位抓到底。
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是基础。近年来,宪法修正案审议通过,监察法、政务处分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制定实施,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下一步,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与时俱进,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执纪执法相关法规建设,依法履行制定监察法规职权,做到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又注重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
坚持依规依纪依法,确保纪检监察工作自身运行规范化法治化是前提。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政治性、政策性很强,法治化、专业化要求很高,要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素养,严格按照党章和宪法赋予的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做尊纪尊法、学纪学法、守纪守法、用纪用法的模范。要细化制度规则,强化内部管理,公正规范履职,创新完善纪检监察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