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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县委第五轮被巡察党组织全面完成巡察整改工作任务

来源:      发布时间:2020/6/29 10:52:50

3月下旬至5月下旬,县委开展了第五轮巡察工作,组建三个巡察组对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执法局等18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监督,共发现5个方面的问题。6月24日至28日,巡察组对巡察情况进行了集中反馈,通过近两个月的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巡察反馈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党组书记主动担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组织召开专题党组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逐条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确保整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巡察整改行动自觉。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举一反三整改问题,既立足当前,立行立改,又立足长远,查找制度机制上的漏洞,坚持责任落实不力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问题解决不彻底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有力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落实。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统筹协调推进整改。建立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三方联动”整改督查机制,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和跟踪督办的方式,全程监督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有效防止了“纸上整改”现象的发生,确保问题整改不反弹,有效保证了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