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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纪委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张家川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0/30 11:06:06

张家川县纪委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

 2.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 ;

 3.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4. 协助县委加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张家川县纪委监委是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党的机关,是一级预算单位,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内设11室1中心,单位共有在职职工38人,退休职工5人,抚恤1人。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为480.2451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476.7331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38.0606万元,增长28.96%,主要原因是新增专项工作经费。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3.512万元,为精准扶贫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生活补助。较2018 年度决算数增加3.512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18年没有此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支出为431.18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31.185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49.2069万元,增长11.41%,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入,工资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76.7331万元,与上年相比

增加138.0606万元,增长28.9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6.73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8.0606万元,增长28.9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原因:新增专项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31.1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2069万元,增长11.41%;完成年初预算112.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纪检监察业务费用支出增加及人员调入工资支出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7.24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纪检监察业务费用支出,人员工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8.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业务费用支出增加及人员调入工资支出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

3.教育支出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取暖费,完成年初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2.815万元,主要用于精准扶贫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生活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1.185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00.39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130.79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1.8143万元,决算9.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8.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辆维修费用减少、公务接待次数相应减少。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5843万元,减少21.87%;减少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6.85万元,较上年减少0.1043万元,下降1.5%,变动原因为:节约开支。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2.38万元,较上年减少2.48万元,下降51.03%,变动原因为:公务接待次数相应减少。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41批次,接待人次297人,较上年减少51.03%,减少2.48万元。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7939万元,比 2018年减少15.62万元,降低11.9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关于坚持从严从简、勤俭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的要求,减少机关运行各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38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38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我单位2019年无纳入绩效管理的项目。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例如: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包含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