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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张家川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4/19 10:58:17
“感谢组织的关心关爱,让我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和疏漏,今后一定以此为戒,认真履职尽责,做到慎独慎微慎行。”张家川县某党员干部在接受县纪委监委提醒谈话时说道。
今年以来,张家川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强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多措并举求实效,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第一种形态”运用更合理。县纪委监委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坚持教育在先,早打“预防针”、常敲“警示钟”、绷紧“高压线”, 前移监督关口,筑牢遵规守矩“第一道防线”,推动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决守好第一道防线,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保持惩腐高压态势。加大追究问责力度,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把握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综合运用好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打虎拍蝇”一起抓,惩治腐败不停歇的决心一以贯之。
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准确把握“四种形态”之间具体定性的衡量尺度,对由于工作尺度把握不准导致轻微违纪,但工作勤恳努力、做出实绩、没有原则性错误的干部在严格执行纪律处分的同时,尽量消除影响,让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1-3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79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4人次,同比增长260%;运用“第二种形态”23人次,占29.1%,第三种形态1人次,占1.3%;运用第四种形态1人次,占1.3%。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强化政治担当,在执纪执法中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提高日常监督质效,兼顾标本、注重治本,一体推进‘三不’机制,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张家川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表示。(供稿 丁凌凤 编辑 李荣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