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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张家川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9/14 17:50:31
日前,经张家川县委批准,张家川县纪委监委对张家川县原粮食局局长吴浩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浩玉身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忘却初心使命,丢弃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瞒事实,销毁证据,干扰巡察工作。个人决定和安排违规发放补贴、福利,违规接待和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用于单位支出。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公款据为己有,涉嫌贪污犯罪;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吴浩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张家川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张家川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吴浩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吴浩玉简历
吴浩玉,男,回族,1963年12月出生,甘肃张家川人,大学学历,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08--1992.04 张家川县经济委员会干部
1992.04--1993.11 张家川县造纸厂第一副厂长
1993.11--1995.01 张家川县委办公室副科级秘书
1995.01--1996.02 张家川县委督查室主任
1996.02--1997.03 张家川县委研究室主任
1997.03--1998.04 张家川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1998.04--1999.01 张家川县木河乡党委书记
1999.01--1999.08 张家川县科协副主席
1999.08--2002.01 张家川县科协主席
2002.01--2002.07 张家川县编委办公室副主任
2002.07--2005.03 张家川县计划经贸局副局长
2005.03--2010.10 张家川县商务局局长
2010.10--2019.02 张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粮食局局长
2019.02--2019.06 张家川县医疗保障局主任科员
2019.06-- 张家川县医疗保障局四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