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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张家川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4/30 10:38:13
今年以来,张家川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突出问题导向,综合施策发力,从严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进一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现对4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
一、张家川县木河乡高山村原村委会主任马宝明扣留群众合作医疗资金的问题。2018年,木河乡高山村原村委会主任马宝明收取高山村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缴纳的合作医疗资金共计182人32760元,按政策要求应退还14560元,但马宝明仅退还167人13360元,存在扣留群众合作医疗资金的问题,2022年11月马宝明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二、张家川县闫家乡神树村委会副主任马向荣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2022年7月,闫家乡神树村委会副主任马向荣向村群防群治员沙某索要补助资金600元现金用于日常开销,违反群众纪律,2022年12月,马向荣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资金予以退还。
三、张家川县梁山镇唐刘村委会副主任田海荣违规办理低保的问题。2021年8月,梁山镇唐刘村村委会副主任田海荣利用职务之便,明知村民喜某不符合农村低保申报条件,在未按照程序上报和公示的情况下为其办理全家农村低保,2023年7月田海荣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四、张家川县大阳镇刘沟村委会副主任金耀成截留群众医疗保险资金的问题。2020年11月,大阳镇刘沟村委会副主任金耀成在为村民王某代缴全家12人2021年医疗保险时,将11人缴费成功,其儿媳马某缴费失败后将280元退回金耀成手机微信,金耀成对本村未缴纳医疗保险人员名单核实时,未发现马某未缴费的问题,导致马某于2021年因病住院无法报销,侵害了群众利益,2023年8月,金耀成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资金予以退还。
以上案例,有的截留挪用惠农惠民资金,有的利用职务之便违反群众纪律,严重侵害群众和村集体利益,必须从严惩处。这些案件的查处,既体现了集中整治的成效,也反映出群众身边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风腐问题。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树牢宗旨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理念,以实际行动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动真碰硬、惩贪治腐,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有效举措推进集中整治走深走实。